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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7节 诛杀(2 / 2)

而耳朵的刺痛到是真的。

他摸了摸耳朵,竟有东西流下来。

他闻了闻。

有些腥。

是血?!

看来是老鼠饿极了把他耳朵当食物啃了。

痛则痛,但真应该感谢这老鼠,要不是他,自己恐怕就一命呜呼了。

不行,这种地方再也不能待下去了。

想到自己竟然和暖香“同住”地下,这简直是自取灭亡。

趁天黑,赶紧逃吧。

至于逃向哪并不重要,总之是越远越好。

早知道这样应该再想飘絮要点银子的,可是实在等不及了,保命要紧。先不说暖香,就单说等到有人把她从地底挖出来后,那后果就够惨重的了。

他急忙窜出地窖。

看天色,似乎是快亮了。

在盖上地窖板子的瞬间,他曾经想了下飘絮,不知她发现自己不辞而别会怎么样?

但是这个念头一闪即过,他很快的迈开大步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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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不到十八年后,李元江竟重新过上了这种生活,这种讨饭的生活。

身上不是没有钱,银票分文未动,而且还有飘絮给的银子,他也只花了五两。

他只不过是不想被人发现。

那夜之后,他开始了逃亡生活。刚刚开始还雇了辆车,可是有一天行至一片闹市,车突然停下了。

前面挤着一群人,都在往墙上看着什么,边看边叽叽喳喳的议论。

赶车的回头说了句:“嘿,一定是又通缉逃犯了。记得上次有个人把他娘子杀了,坐着我这车逃跑。他自然也不能说自己是杀人犯了,可是我早先就在通缉令上见过他的模样。结果我不动声色的和他边聊边赶车,最后把车停在了衙门口。这小子傻了,可也来不及了。哈哈,县老爷当即赏了我五十两纹银。看看今天是哪个倒霉蛋?客官你先坐着,我下去看看就来。”

待他跳下车挤进人群,李元江随即也跳下车。

以他的鹤立鸡群很快就看到了墙上通缉令,上面画的模样怎么看怎么像自己。

一时间差点坐在地上。

慌得忘了看上面的名字,只是趁车夫还在那比划,就赶紧溜走。临了,还不忘放下车钱。否则……

他再也不敢坐车了,也不敢抛头露面,怕会被人认出来。怀里揣着的银票始终不敢去兑换,就怕当场被拿下。一碰到穿官服的经过或听见知府巡视的锣声,他都躲得远远的。

可是他的个子实在太引人注目,细微的一个动作都会被人首先注意。有次一个衙役叫住他,其实只是看他见到自己转身就跑甚是怀疑,但是打开手上的通缉令又发现面前这位根本不是他们要找的人。而李元江从今以后再也不敢直着腰走路了,只是为了使自己显得和其他人一样的普通。

就这样的逃亡,竟然不知不觉的穿过了二十几个州县,到最后便成了一个叫花子。

其实做叫花子也满好的,李元江自幼便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,不用现学。只是每每开口时总难免想到自己秀才的身份,有点难以启齿。

而且当叫花子不用要求太高,温饱即可,并且随着不断的接近南方,衣服方面的问题更是不用担忧了。

所难的只是吃。

常年的娇生惯养,李元江早就吃不惯这些被人剩下的乱呼呼的几乎馊掉的食物,可是为了活命,他得硬咽下去。每一口难挨,都会让他想起很小的时候与暖香一起的讨饭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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